为满足秀洲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规定,报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全区中小学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5人。其中小学段39人,初中段5人,高中段1人。具体的招聘计划见《嘉兴市秀洲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嘉兴市本级户籍的社会人员(指南湖区、秀洲区户籍,以2018年4月26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2.嘉兴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嘉兴市五县(市)、两区的,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浙江省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义务教育段在职在编教师。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招聘范围和对象中第1、2、3条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6日以后出生),第4条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3.具有对口科目任教资格(高中通用技术学科要求机械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专业,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公务员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
2.报名地点:秀洲中国农民画艺术中心(嘉兴市秀洲区东升西路1208号)。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和户口簿;
(2)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
(3)教师资格证书(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考核合格证明、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供相应证明);
(4)报名表(见附件2.3.4);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在编教师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6);
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见附件5)。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网上和其他形式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人须在提供报考人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逾期不再受理。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高中通用技术为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